安徽省地矿局    今天是: 繁体中文  |  OA办公  |  信箱      
您的当前位置:首页 - 新闻动态 - 清风园地 - 清风课堂
【党纪学习教育·每日一课】生活纪律是什么,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有哪些
发布时间:2024.06.13    新闻来源:共产党员网   浏览次数:

  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,其本质要求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明大德、守公德、严私德。

  党章规定,党员必须履行“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,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,提倡共产主义道德,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”的义务;党员不仅在生产、工作和学习上,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方面也应起到先锋模范作用。

  这就要求每一名党员在生活中必须严以修身、严以律已,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,坚决反对一切庸俗、落后、腐化和违背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的行为,自觉遵守家庭美德和社会的公序良俗等生活纪律。党员如果存在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,会带来不良示范效应,损害党的形象,应当用严格的纪律加以规制。

  生活纪律涉及党员个人品德、家庭美德、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。《条例》第十一章规定的违纪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:奢靡享乐、追求低级趣味;发生不正当性关系;对配偶、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;违背公序良俗等。新修订的《条例》增写生活中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,与时俱进对党员网络言行进行规范和约束。

  值得留意的是生活纪律的兜底条款。如果其他条款没有规定,但该行为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者家庭美德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,则适用生活纪律兜底条款追究党纪责任。

《党纪学习教育》专题网页

 
 
主办单位:    www.legalmags.com   2007-2024  版权所有
地址(ADD):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296号地矿大厦C座三楼    联系电话(TEL):0551-62376911   传真(FAX):0551-62376911
E-MAIL:ahdktzjt@163.com   皖ICP备15022113号-1   公安备案号:34010002020000   免责声明 Design:Enable Brand
Baidu
map